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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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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
法学院民商法学被批准宁波市重点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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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 |
《法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规则》、《法学院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基本规程》、《法学院毕业论文写作环节抄袭、剽窃行为认定办法》等规定开始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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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 |
法学院民商法学被批准为硕士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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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 |
法学院党总支获浙江省“高校系统优秀基层党组织”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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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 |
法学院学生徐京波等获首届学生科研成果报告会一等奖,黄群力获二等奖,吕培芬、俞颖莹获三等奖,张中娜、施空军、陈加淼、陈伟振、李捷、孙欢欢获入围奖,法学院获组织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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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 |
法学院召开全院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决定全面启动教学改革,大力提高教学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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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 |
张翔飞(兼)任法学院法学系主任,张炳生(兼)任政治学系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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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
张炳生赴台北参加东吴大学法学院举办的“第七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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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 |
解红晖来法学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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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
法学院重新组建各研究所:邓小平理论研究所,所长曹屯裕;马克思主义与传统文化研究所,所长方同义;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所长陈正良;民商法研究所,所长郑孟状;妇女问题研究所,所长陈智慧;刑事法研究所,所长张翔飞;公共事务管理研究所,所长陈炳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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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宁波市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研究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在宁波召开。陈新来当选为第三届常务副会长,贺秉元为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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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 |
法学院毕业班学生考取硕士研究生12人,其中法学专业考取硕士研究生10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人。王学权考入北京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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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
法学院学院院务会议成立,组成人员:郑孟状、陈新来、张翔飞、张炳生、俞德鹏、卢美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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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
法学院学术委员会成立,主任:郑孟状;副主任:肖东波、张翔飞;委员:刘满达、陈正良、肖东波、陈炳水、张翔飞、郑孟状、屠文淑、曹屯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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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 |
法学院教学委员会组成,组成人员:主任:俞德鹏;委员:方同义、朱新光、何松明、俞德鹏、柴小华、徐建国、黄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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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
陈炳水的《关于“依法行政”与“依德行政”的理性思考》获浙江省哲社优秀成果奖优秀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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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 |
史习明获宁波大学课堂教学优秀奖二等奖,徐建国获三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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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
法学院课程国际私法学被评为宁波大学“一类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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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
法学院召开教学工作研讨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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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法学院毕业班学生录取公务员59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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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 |
石慧、赵全军来法学院工作。方征副教授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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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郑孟状被评为宁波市“十大优秀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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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 |
法学专业99级学生孙盈第二次获得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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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张兆松来法学院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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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2001年版《宁波大学人才培养方案》开始实施,法学院各专业都按照“平台”加“模块”的培养模式培养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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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 |
法学院获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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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 |
黄家瑶的《经济哲学导论》获浙江省高校研究成果奖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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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 |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梁彗星教授在宁波大学林杏琴会堂做关于“法学方法论”的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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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孙宪忠教授在宁波大学林杏琴会堂做题目为“物权法编纂中的若干问题”的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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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贺秉元教授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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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 |
郑孟状获浙江省高校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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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春田教授在林杏琴会堂做题目为“中国知识产权法”的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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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
《法学院关于教学方法和课程考核方法改革的规定》开始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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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黄家瑶晋升教授。吴建依、刘秀臣晋升副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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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法学院增设行政管理专业得到浙江省教育厅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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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 |
法学专业99级学生孙盈获省级英才奖二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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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
法学院法学专业被批准为宁波大学重点建设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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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 |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陈华彬博士在阶一教室做关于“民法典与物权法编撰的若干问题”的讲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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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 |
“民商法学”被评为宁波市第二批重点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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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 |
朱新光、俞德鹏被选拔为第二轮宁波大学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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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
知识产权法教程、当代西方社会思潮述评、社会心理学概论被列为宁波大学首批优秀教材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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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 |
毛泽东思想概论、经济法学(课程群)、思想道德修养、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刑事法学(课程群)、行政学概论被列为宁波大学第二批优秀课程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