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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对实习基地的要求集中于法学专业、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的毕业实习环节,政教专业的实习基地主要由师范学院负责。
法学专业的实习基地建设起步早,开始于 90 年代初。我院先后与宁波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海曙区人民法院、江北区人民法院、江东区人民法院、镇海区人民法院、奉化市人民法院等宁波市司法机关签订了实习基地协议。这些实习基地每年接纳法学专业一半以上的学生实习,具有丰富的实习指导经验,管理科学,制度完善,成效巨大。我院还建有法学专业校内实习基地 —— 宁波大学法律诊所(社会弱势群体权益保护中心)。法律诊所是在法学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承担社会的各种法律咨询,并有条件地为社会弱势群体免费办理有关诉讼或非诉讼案件的机构。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的实习基地建设工作也已经起步,建有 7 个短学期实习基地和 4 个毕业实习基地。这些基地包括: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实习基地、宁波市计划经济研究所实习基地、鄞州区政府实习基地、慈溪市龙山镇政府实习基地等。这些基地实习条件良好,主要是让学生学会政府办事机构一般的接人待物的程序、整理档案、书写政治行政文书的能力等。到目前所有基地运转正常,能够满足学生的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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