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巴恩斯教授在法学院成功举办三场讲座

2007521-22日,美国俄勒冈大学法学院(University of Oregon School of Law)史蒂芬 • 巴恩斯教授(Prof. Stephen G. Barnes)在我校法学院成功举办了三场法学讲座,内容涉及国际环境法(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WTO – DSM,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和美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Legal Education and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the U.S.A.)等三个领域。讲座均由法学院教师蔡先凤博士主持,共有三百余名学生及部分教师参加。巴恩斯教授娴熟的讲座艺术、风趣的语言和渊博的知识,深受同学们的欢迎,现场良好的互动气氛非常热烈。同时,巴恩斯教授对宁大美丽的校园、法学院同学的积极参与及其流利的英语表达能力等赞不绝口,并希望能有机会再来我校讲学。

巴恩斯教授还与法学院的部分领导和师生举行了座谈会,商谈了有关未来在教学科研、师生互访、资料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事宜。院领导俞德鹏教授向巴恩斯教授颁发了为期三年的客座教授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