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6年上半年教师普通话培训测试报名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6-3-10 16:46:41

各学院、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通知》(浙教人[2001]408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2年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高科[2002]93号)规定,从2002年起逐步将普通话测试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教师职务晋升必备条件之一。为了配合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经人事处与校语委办协商,决定在4月下旬组织一次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自愿报名参加):

1.培训班级

培训分小班上课,满20人开班。

2.授课时间

培训共24个课时,周六上课,每天8课时,分别为41日、8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3.培训地点:

宁波大学本部(具体教室另行通知)。

4.培训费:

根据宁波市物价局甬价费〔2004246号《关于核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期100元,培训24课时,资料费按实收取。

二、        测试:

1.测试时间暂定于42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测试成绩于测试后一周公布,请到所在学院、部门查询。

3.测试形式为口试,内容分四项:读100个单音节字、读50个多音节词、朗读一篇课文(400字)、说一段话(时间3分钟)。

4.测试费: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474号文件《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教师测试费65/人次。

三、报名办法:

报名须以学院、部门为单位,采用软件集体报名。要求:

1.请各单位统一填写好“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测试报名表”和“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培训报名表”(需审核公示),并将此二表发送到xzj@nbu.edu.cn。(注:报名表附后,第一个字请顶格输入,字与字之间不要有空格)

2.测试费和培训费收齐后请统一交到农行江北支行宁大分理处(户名:宁波大学;帐号:116001040000480),然后凭缴费回单到计财处开取发票。

3.请各单位将输出的“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测试报名表”和“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培训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和发票一起于320日下午430前交至语委办公室(3号教学楼407  电话:87600317)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4.由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得随意更改数据,请各单位报名时对上报信息务必认真校对,以免发生错报及漏报现象,对于因字库不全而无法打印的姓名请在上报的教师名单上予以注明。

四、参考资料:

《普通话学习与测试教程》(20051月出版,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普通话培训测试指南》(20049月第二版,浙江大学出版社)

注:本次报名不收照片,参加测试时由教师自己上交,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一张(大头贴以及盖过钢印的照片均无效),并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学院或部门。参加测试时须带身份证、准考证和照片,无证者不予参加测试。

 

 

人事处

二○○六年三月十日

学院要参加培训和测试的老师请于317号以前到院办公室宁爱凤处报名。(并带上相应的钞票:培训费100/人期,测试费:65/人次,资料自行购买;报名时请填上身份证号码)

附件:

1.      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测试报名表

http://rsc.nbu.edu.cn/fujian/20060310-1.xls

2.      宁波大学教师普通话培训报名表

http://rsc.nbu.edu.cn/fujian/20060310-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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