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连增(1970.2-),男,副教授。先后就读于南开大学历史系、东北师范大学古典文明史研究所、厦门大学法学院,获历史学学士(1992年)和硕士学位(1995年)、法学博士学位(2002年,国际法学)。曾任教于厦门大学历史系、同济大学法律系,2003年8月调至宁波大学法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税法,主持若干科研项目,公开发表论文多篇。
主要科研成果: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中的特殊和差别待遇》,载《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2期;
《美国联邦所得税法外国税收抵免制度研究》,博士学位论文,2002年8月通过答辩;
《美国联邦所得税法中的居住外国人身份确定规则》,载《国际经济法论丛》第5卷(2002年);
《出口鼓励税制和WTO反补贴规则――美国FSC/ETI税制案述评》,载《财税法论丛》第6卷(2005年);
《论国际税法中的公平》,载《国际经济法学刊》第12卷第1期(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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