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诚信教授

简  介

 

 

彭诚信(1973.6 - )男,民法学硕士、法学理论博士,教授,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2007年3月起任宁波大学“甬江学者”特聘教授。2003年10月至2004年10月在英国牛津大学法律系从事博士后研究。曾于2000年9月至2001年9月在伦敦大学经济学院(LSE)做研究学者以及日本北海道大学大学院法学研究科任教。1994年7月至2007年3月在吉林大学法学院任教, 2004年12月任教授,2005年9月起任民商法专业博士生导师。

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原理、物权法、债权法、侵权法等。出版专著、合著、译著、教材5部,在国内外法学专业核心期刊及其他书刊发表论文近40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民法典的精神主线——民法基本范畴的重新理解”(05CFX009)、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项目“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02JA820003)、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物权法专题初论”(990107)等7项。获各类科研奖7项,其中,《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上、下)获2003年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论文成果奖三等奖、 《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以财产、契约的历史考察为基础》获2006年第二届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奖专著类二等奖。

主要研究成果

《主体性与私权制度研究——以财产、契约的历史考察为基础》(专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版。

《财产理论》(译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9月版。

《物权法专题初论》(合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1年3月版。

《民法总论》(合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年10月版。

《继承法》(主编),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年9月版。

《义务观念的现代理解》,《学习与探索》2005年第5期。

《“观念权利”在古代中国的缺失——从文化根源的比较视角论私权的产生基础》,《环球法律评论》2004年秋季号。

《智力成果、知识产权与占有制度》,《法商研究》2002年第6期。

《民事责任现代归责原则的确立》,《法制与社会发展》2001年第2期。

《我国物权变动理论的立法选择》,《法律科学》,2000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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