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曙光教授

简  介

 

 

郑曙光(1962.9-),男,1962年出生,教授, 法学系主任,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校聘教学科研一级岗位。浙江省151人才培养人员,宁波市社科学科带头人,浙江省高校名师。现主要从事经济法、商法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为宁波大学经济法硕士点学科负责人和民商法硕士点公司法研究方向负责人。

近5年出版专著、编著5部,主持国家课题1项,主持浙江省规划办重点课题2项,主持浙江省新世纪教改课题1项,主持省社科联、宁波市人民政府、宁波市社科规划办等课题10项,研究领域涉及企业改制、公司并购、产权交易、市场准入等民商经济法律问题;发表论文30篇。其中1项研究成果获宁波市人民政府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1项研究成果获宁波市人民政府教学成果三等奖,2项研究成果获浙江省教学厅高校优秀成果奖。现为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咨询员,宁波市人大法工委立法咨询员,浙江省律协公司法、证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宁波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员、仲裁员,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专家陪审员,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家咨询员,执业律师。

代表性成果:

《公司法若干问题研究》(专著,49万字),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2002年版);

《产权交易法》(专著,51万字),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2004年版);

《市场管理法新论》(专著,48万字),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2005年版);

《商法经济法案例评析》(主编,43万字),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2004年版);

《金融法》(主编,38万字),人民法院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2003年版);

《公司制改建:制度缺失与完善》(独撰),《浙江学刊》,2002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与实践》2003年第9期全文转载;

《股东违反出资义务违法形态与民事责任探究》(独撰),《法学》,2003年第6期。

《公司减资的比较法考察》,《四川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2004年第6期全文转载。

《合作社立法:合作原则的价值信守与制度构建》,(独撰),《河南社会科学》,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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