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08-2009(一)学期竞课通知

 

各位老师:

法学院2008-2009(一)学期竞课开始,《法学院20081)学期开课计划(尚未合班)》公布在学院网上和学院橱窗,请老师尽快填写《法学院教师任课申请表》参加竞课,并注意以下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具备《法学院教师任课办法》要求,填写《法学院教师任课申请表》。

1)公共必修课请注明要求开课门次。

2)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的老师请用明显记号注明,并注意日后核对。

二、新来老师请填写《宁波大学教师资格认定表》、《宁波大学教师主讲资格认定表》。

三、同时请老师们填写所竞课程的《教材预订单》。

四、通识类选修课将按照计划由学校统一开出,由学生预选,不必填表。

五、《法学院教师任课申请表》公共课交李幼丹,专业课交张燕。

六、本次竞课时间从422日起至55日截止,请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