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成立之时,共有法学、思想政治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等3个本科专业。2002年增设行政管理专业,2005年增设公共事业管理专业,2003年增设法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2001年12月法学专业是被批准为学校重点建设专业,2002年12月被批准为浙江省重点建设专业。

学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均以面向地方民主法治建设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主,同时也需要培养理论基础扎实能够适应研究生教育需要的基础型人才和知识面广博的复合型人才。各专业均按照基于“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的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培养。学院根据《宁波大学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积极落实“平台+模块”的人才培养模式。基于“平台+模块”课程结构体系最有价值的核心是以学生为本,承认学生的自主选择。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专业方向、课程和教师的主要根据是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效果预期。“平台+模块”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能有效地结合本科学生培养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有力地推进了各项教育教学改革走向深入。

法学院各专业基本情况一览表

专业名称

培养层次

学制(年)

创办时间(年)

授予学位

专业方向

培养方式

法学

本科

4

1986

法学

学士

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刑事法学

按专业招生,第三学年分方向模块。

思想政治

教育

本科

4

1988

法学

学士

思想政治教育

以政治学类招生,第三学年分专业。

政治学

与行政学

本科

4

1999

法学

学士

政治学、行政学

行政管理

本科

4

2002

法学或管理学学士

行政执法、经济行政、企业行政

以公共管理类招生,第三学年分专业。

公共事业

管理

本科

4

2005

管理学学士

社会事务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和教育管理

法学第二

学士学位

第二学士学位

2

2003

法学第二学士

民商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刑事法学

按专业招生,第二学年分方向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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