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6届春季毕业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2026届春季毕业研究生的离校工作,现就离校手续中寝室退宿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春季毕业研究生2.5年学制特殊,学校已在2025-2026学年预收本届春季毕业研究生一学年住宿费。2026届春季毕业研究生须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离校退宿手续,最迟不得晚于当日离楼。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依据毕业生实际退宿情况进行核算并上报计划财务处,经计划财务处核对无误后,将按规定退还剩余住宿费。
二、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2026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可直接前往所住楼宇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无需通过宁大公寓(新)系统提交退宿申请。在办理离楼手续时,请配合楼宇管理员完成各项手续,确认无误后方可离楼。毕业生完成所住楼宇离校退宿手续后,电子离校系统中的离校退宿环节将同步通过。如出现延时,可及时联系学院辅导员或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三、根据浙价费〔2016〕209号文件规定,学校按学生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算应缴住宿费。实际住宿时间自开学日起算,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对提前退宿离校的学生,在完成所住楼宇离楼退宿手续后,学校将按学生实际退宿完成时间核算住宿费,并按规定办理退费。
四、因未达到毕业条件而延长学业的学生如需继续申请校内住宿,应遵循“先退宿、后入住”的原则,即先办理原寝室退宿手续,再重新提交住宿申请。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学生至所在楼宇管理员处完成退宿手续(同上述毕业生退宿手续)→登录网上办事大厅/风华宁大APP→选择宁大公寓(新)系统→进入公寓住宿申请模块→完善个人信息及申请原因并提交审批→学院辅导员审批→学生社区经办人审批(以上两个审批环节若因条件不符将予以驳回)。审批通过后,学生须在7日内到指定楼宇管理员处办理入住手续。住宿费由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核算后上报计划财务处统一扣除。
五、延长学业的学生在继续住宿期间,须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妥善保管个人财物,爱护宿舍公共设施。若公共设施出现损坏,相关责任人需按价赔偿。
六、已完成退宿手续的毕业生,应及时清理并带走全部个人物品。逾期未取的遗留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由此产生的财产损失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七、所有毕业生离楼前,请务必到楼宇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若为最后离开寝室的学生,请务必关闭寝室内水电开关、锁好门窗,并及时告知管理员,以确保寝室安全。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法学院学工办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