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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捐赠奖学金】关于开展2025年度“范云律师成才计划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6-03-04  点击:

为鼓励法学院学子明确职业发展规划,自觉加强专业学习,积极投入专业实践,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拓展个人能力,并为将来法律界输送优质人才。著名律师范云女士特建立“范云律师成才计划奖学金”,每年评定10名候选人,每名奖励3000元。

一、奖励对象、种类及基本条件

第一条  根据评选办法,今年参评的对象为法学院注册在籍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二条  奖励的种类

“范云律师成才计划奖学金”

第三条  申请奖励与资助的基本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评选年度内未受到学校、学院通报批评或校纪处分;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积极参加专业实践,积极参加各类专业竞赛和科研创新活动。综合测评成绩参照2024-2025学年排名位于专业60%

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  “范云律师成才计划奖学金”评选具体条件:

申报奖学金候选人应当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积极参与法学专业实践,评选年度内应当拥有不少于三个月的律师事务所实习经历(含学校统一组织、自主实习等形式)

2.积极参与各类专业学科竞赛锻炼,评选年度内至少有一次获得学院认定的专业学科竞赛校级奖励;

3.专业实习、实践锻炼项目成果突出,获校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个人获校级及以上实习实践先进荣誉称号;或实习、实践项目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

4.同等条件下竞赛成果突出者优先

5.以上荣誉归属单位须为宁波大学或宁波大学法学院。

 奖学金奖励每年评定10名候选人,每名奖励3000元。

 评奖程序及办法

1.符合条件的同学请于2026310日(下周二14点前,根据要求在线填报https://send2me.cn/g-6RKaWS/SRGm_z6-TZAnUw,并将申请表(附件1)和佐证材料纸质版上交到法学院223办公室林老师处所有参评认定材料时间必须在202511日-20251231日,请勿提交不在此期限内佐证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2.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所提交材料进行综合素质讨论,且报捐赠方定夺确定,由捐赠方拟确定15位候选人入围公开评审,最终产生10位“范云律师成才计划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3.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咨询联系电话0574-87609249,电子邮箱linhang@nbu.edu.cn

第七条  其他事项

已获奖学金的学生在下一年度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荣誉称号并追回其获得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学校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

2、评选期间弄虚作假者。


宁波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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