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上午,宁波大学法学院召开“纪念北京大学援建宁波大学法律系33周年”座谈会,法学院院长钭晓东、党委书记李学兰、党委副书记孙芬娜一行五人参加座谈会。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会议室里,钭晓东院长首先向当年参加援建工作的蒲坚、由嵘、储槐植、盛杰民、罗玉中、张文、汪建成七位老教授表示诚挚感谢,并向他们汇报了宁波大学法学院的良好发展现状,老教授们为之动容与欣慰。通过观看宁波大学的宣传视频,老教授们时隔30多年再次回忆起当年在宁波大学繁忙而充实的生活,感慨宁波大学的高速发展,并对法学院在人才引进、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据悉,1986年宁波大学建校,由北京大学对口援建宁波大学法律系,时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的张国华教授兼任宁波大学法律系主任,王守瑜教授和盛杰民副教授出任副系主任,掀开了宁波大学法律系高起点办学的历史。从无到有,四年间北大法律系从帮助规划学科发展方向、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到聘请教师授课,引进建设师资队伍,手把手帮助宁波大学法律系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办学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