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25年12月宁波市人才新政,现就做好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申领宁波市人才购房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领步骤
步骤一: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
申领人应先完成人才分类认定,具体认定流程可参考人事处通知《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宁波市人才分类认定工作的通知》https://rsc.nbu.edu.cn/content.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57&wbnewsid=9586。
步骤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报
1、申领人登录https://qf.ningbo.gov.cn/qfpt/fwbk/rcfw/index.html,点击“人才购房补贴-高层次人才、人才计划人才”,进入界面后,请浏览“政策内容”的相关内容。
2.申领人根据《宁波人才政策信息化系统操作手册(人才端)》(附件1),进入申报系统申报,提交申请后请务必关注申报系统内的申报进度,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逐步完成。
二、注意事项
1、各单位务必引起重视,提醒相关高层次人才及时做好申领宁波市人才购房补贴。
2、根据规定,该购房补贴需先划拨至学校,由人事处负责申领,提交计财处后发放给补贴对象。在填写单位账户时,统一填写:单位户名:宁波大学;单位账号:3901130009000002464;开户行:工商银行宁波江北支行。
3、若申领人引进类型为包玉刚优秀人才D1、D2,提交一份纸质版本的《关于宁波大学签订合同时限的说明》及个人承诺书(附件2)至锦绣活动中心一楼师生服务中心22号人事处窗口魏老师处盖章。
4、已购买学校宁鹭苑人才房的,不享受市购房补贴。先前已经申领过市购房补贴请勿重复申请。
5、如有购房政策咨询可咨询0574-87183315,网上系统操作等技术方面的问题可咨询0574-87900574,如有单位审核等方面的问题,可与人事处茅孝煜老师(电话:0574-87600288)联系。
人事处/人才办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