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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离校】关于法学院2026届毕业生离校相关事宜的通知

2026-06-18  点击:

各位2026届毕业生同学:

为了更好地为大家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推进毕业生离校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和信息化,现将学院2026届毕业生离校相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毕业欢送会、毕业典礼活动安排

1.学位服领取

领取时间:6月15日(周一)

以班级为单位领取

2.学院毕业欢送会

时间:6月22日(周一)下午13:15

地点:林杏琴会堂

3.毕业照拍摄

时间:6月22日(周一)下午(毕业欢送会后)

地点:南天门大踏步(雨天移步林杏琴会堂阶梯)

4.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

时间:6月25日(周四)上午(本科生)

             6月26日(周五)上午(研究生)

地点:周亦卿体育馆

二、离校手续办理

内网搜索“离校服务”在线办理,务必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最终打印离校通知单作为领取双证的凭证;电子离校系统本研学生开放时间6月25日-6月30日,本科第二批开放时间7月27日-7月31。

2026届离校退宿办理流程需待宁波大学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发布相关退宿工作事项后进行通知。

三、现场领取双证

1.本科生

时间:6月25日13:30-17:00-6月26日

地点:法学院223办公室

领取要求:

请毕业生本人到学院凭打印签好字的离校通知单到学工办223领取。

2.研究生

时间:以研究生办通知为准

地点:法学院207办公室

领取要求:

请毕业生本人到学院凭打印签好字的离校通知单到学工办223盖章,凭盖章的离校通知单到207办公室领取。

若需他人代领,凭委托书双方签字以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离校通知单领取。

四、毕业生派档

毕业生需要在网上录入信息、确认方案: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账号:学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8位。

学院派档:确认方案后,学院将集中在7月初,7月下旬,8月中旬,9月初四个时间点进行集中派档。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一起邮寄。如有疑问请咨询学工办刘小梅老师。

五、党组织关系转接

1.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3.转往浙江省的党员组织关系通过“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系统”实行网上转接;转往其他省份的党员组织关系,除完成网上转接之外,可根据需要开具书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4.转出组织关系的党员应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到转入的基层党组织报到,并确认对方党组织已将自己编入相应党支部,开始参加组织生活并交纳党费。若党员关系转入浙江省,请提醒对方支部及时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系统”审核接收;若党员关系转入其他省份,请提醒对方党组织在书面介绍信下方的回执联上加盖党组织公章,并将回执寄回至原支部后转交学院。在确认组织关系转接成功后,请向原所在支部做一次反馈,方便学校了解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5.党员关系转接过程中如有疑问或者困难请咨询学工办邓美玲老师。所党员同学原则上需要在毕业离校前根据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并发起线上组织关系转出。

六、团组织关系转接

1.升学/出国(境)学习深造的毕业生团员

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组织关系转出至录取学校相应的团组织。其中,出国(境)学习深造的毕业生团员可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出国(境)团支部”集中管理,继续留在宁波大学法学院深造学习的毕业生团员,请在智慧团建上将团组织关系自行转接到学院“流动团支部”,待新生团组织创建后再及时转入相应团支部。

2.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团员

请及时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支部。

注意:

①工作单位不具备建团条件的,可转至团员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②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接收困难的,可由县级团委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扣接收责任。

3.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

请将组织关系转至经常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也可转至户籍所在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4.若部分接收单位需要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请联系学工办陆芝颖老师。

七、其它事项

1.相关安排如有调整,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2.联系方式:

邓老师(党组织关系转接)

15067451003/0574-87600475

陆老师(团组织关系转接)

13396534862/0574-87600475

刘老师(三方协议、档案派遣)

18868971443/0574-87609249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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