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办】2021年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公示

2022-03-24  点击:

各位同学:

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办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申请创新学分的学生材料进行了审核,确定了拟认定学生名单,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4日-3月26日

联系人:教务办张巧巧,联系电话:87600472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具体名单见附件。

法学院教务办

2022年3月24日

上一条:【教务办】关于对 “教学为主型”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教师进行专家课程教学质量评价的通知 下一条:【教务办】关于对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进行审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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