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办】关于开展宁波大学法学院课程思政课(本科教学类)第二批立项建设的通知

2022-09-23  点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我院课程思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法学院课程思政课(本科教学类)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法学院正式在编的主讲教师,每位教师限报课程1门。

2.申报课程须为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非思政类课程,包括专业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专业实践类课程,至少经过2个教学周期(2学期)的建设和完善。

3.宁波大学课程思政一流课已立项的课程,省级课程思政课不再申报。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专业核心课程。

二、建设要求

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三、验收要求

立项后,负责人应当拍摄至少3个课程思政教学视频,准备好3个教学案例;所有学院立项的课程思政课,应在学校通知时同时申报校级课程思政课,获得校级课程思政课立项的视为验收合格;获得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的视为验收优秀,验收优秀将按照本科教育高级别工作业绩继续给予经费支持。

四、经费支持

学院推荐的校级、省级课程思政课,将首先在学院立项的项目中产生。建设期内,学院给予每门立项课程1万元建设经费(不含视频拍摄费用)。学院将分为2次拨付相应建设经费,2022年拨付0.5万元;2023年拨付0.5万元。其后,依据课程建设考核情况,如获省级课程思政立项,按照本科教育高级别工作业绩继续资助。

建设经费由立项教师所在专业的专业建设经费支持。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各位老师请于2022年10月8日前填写《宁波大学法学院本科课程思政课程申报书》交教务办许璐,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及公示等相应程序后正式发文立项。

联系人:许璐,电话:628935,邮箱:xulu@nbu.edu.cn。


附件:

1.宁波大学法学院本科课程思政课程申报书

2.宁波大学法学院本科课程思政课程申报汇总表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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