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涉外海商法理论研究,助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2026年5月12日晚,浙东法学讲坛第八十讲暨涉外法治前沿系列讲座(二十一)在宁波大学法学院202教室成功开讲。本次讲座以“从英国法视角解读新《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为主题,特邀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法学院赵亮副教授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法律系副主任郭靖祎老师主持本次讲座,陈海波、郝会娟、叶胜超等教师担任与谈人,法学院众多师生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伊始,主持人郭靖祎老师对主讲嘉宾赵亮副教授的学术背景、研究领域、学术成果及仲裁实务履历作详细介绍,并对莅临现场的各位老师和同学表示热烈欢迎,阐明本次讲座立足2025年新修订《海商法》,对标英国海事立法与国际公约,开展比较法深度研讨,兼具理论价值与实务指导意义。

赵亮博士深耕海商法、保险法、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多年,拥有海内外高校教研、海事仲裁双重经验。讲座中,他以新《海商法》第四章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第六章租船合同为主体框架,系统对标英国《1971年海上货物运输法》《1992年海上货物运输法》《2023年电子贸易单证法》以及《海牙-维斯比规则》,结合英国经典海事判例展开系统剖析。

讲座围绕核心法律议题层层递进,重点对比中英法律在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界定、船舶适航义务与管货义务、承运人免责事由、货物赔偿标准及责任限制规则上的制度差异;深入阐释托运人法律定义、责任边界与运费支付规则的立法区别,梳理提单法律属性、转让规则、提单批注法律效力的适用逻辑。同时,聚焦电子运输记录法律效力、签发规则、内容标准与单证互转机制,解析货物交付规则、无人提货处置、货物留置权行使、托运人变更运输指令等实务问题,并就海上货物运输诉讼时效、追偿权期限等法律条款,对照《海牙-维斯比规则》及英国司法判例进行专业解读,指出我国新《海商法》的制度特色、立法亮点与完善空间。

在研讨交流环节,各位与谈师生结合我国海事司法实践、涉外经贸发展现实需求,围绕航次租船合同法律定性、电子运输记录跨境适用、法律选择条款效力、中英海商法规则衔接等前沿问题,与赵亮副教授展开深入研讨与观点交流,现场学术氛围浓厚、研讨氛围热烈。

整场讲座逻辑清晰、内容详实、判例丰富,以比较法视野打通法条规则与司法实践,全面厘清了新《海商法》海上货物运输核心制度与英国法、国际海事公约的异同与衔接路径。本次讲座不仅拓宽了我院师生海商法与涉外法治研究视野,也为海事法律实务适用、学科科研深耕以及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