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系之一。
学院现设2个专业(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2001年获民商法学硕士点(浙江省最早),2007年获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010年与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联合培养博士生;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共建渔业经济管理二级博士点。现设法学理论、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涉外法治等11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18年获批成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和教育政策与管理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二、引进类型与要求
(一)引进类型
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分为包玉刚顶尖人才(A1),包玉刚杰出人才(A2),包玉刚领军人才(A3),包玉刚卓越人才(B1、B2)(正高级职称),包玉刚青年拔尖人才(C)(副高级职称)、包玉刚优秀人才(D1、D2)。
(二)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岗位要求
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宁波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
三、引进服务与待遇
学校着力构建“宁大五优,人才无忧”服务体系,为您提供有竞争力的待遇和细致入微的服务为您积极营造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让您在学校舒心安心放心工作。
(一)政策优待:
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并聘任为对应引进人才类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首聘期内A2、A3、B1类人才可在年津贴制和年薪制中选其一执行。
(二)安居优享:
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贴,引进人才可优惠购买90-180户型校人才房,或选择学校给予的丰厚的安居补助。符合宁波市政策条件的,另可在学校基础上叠加享受15-800万元的安居补助和购房补贴等。
(三)发展优助:
学校按照学科领域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人才入职后,通过我校申报入选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工程项目的,可按学校政策升级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应待遇,同时可获国家、省市人才150-300万奖励。
(四)子女优学:
引进人才子女可就读宁波大学附属中小学校。
(五)生活优护:
6家学校直属附属医院为人才提供健康保障;宁波市乘坐公共交通场馆健身、景区旅游等享受优惠。
更多校内政策可咨询相关单位,更多宁波市人才政策可关注“宁波人才”公众号。
四、2026年人才引进需求方向和联系方式
法学学科方向:法学理论、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涉外法治
公管学科方向:行政管理、教育政策与管理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幼丹
联系电话:0574-87609248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包玉书教学楼11号楼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