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法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一、学院简介

宁波大学法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于1986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对口援建下创办,是宁波大学最早设立的八个系之一。

学院现设2个专业(法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2001年获民商法学硕士点(浙江省最早),2007年获法律硕士(JM)和公共管理硕士(MPA)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2010年与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联合培养博士生;2011年获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2年共建渔业经济管理二级博士点。现设理论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诉讼法学、刑法学等8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018年获批成为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和教育管理与政策3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二、引进类型与要求

法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类型分为包玉刚杰出人才(A2),包玉刚领军人才(A3),包玉刚卓越人才(B1、B2,正高级职称),包玉刚青年拔尖人才(C,副高级职称)和包玉刚优秀人才(D1,中级职称)。

(一)基本要求

为人师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能力,符合国家关于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要求。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岗位要求

高层次人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

(三)科研项目分类及论文级别认定详见附件。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A2、A3、B1类人才,可在年津贴制和年薪制中选其一执行。

(二)引进人才若符合宁波大学人才安居房购房资格,可按较为优惠的价格(均价约13500元/平方米)购买。引进人才若不符合购房资格,可按相关标准享受安居补助。

(三)C类及以上人才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科研启动费。

人才类别

安家待遇(两者享其一)

薪酬待遇

科研启动费(万)

常规工资制

年津贴制

年薪制

人才房

安家补助(万)

常规工资+年津贴

年薪(万)

A2

购买180户型人才房+安家补助100万,或协商

250

——

常规工资+50万/年

80

100

A3

购买180户型人才房

175

——

常规工资+30万/年

60

60

B1

购买139户型人才房

125

——

常规工资+15万/年

45

20

B2

125

常规工资

——

35(海外)

C

购买120户型人才房

90

常规工资

——

30(海外)

10

D1

购买90户型人才房

60

常规工资

——

——

——

注:若引进人才符合宁波市购房补贴和安家补助政策的条件,还可额外享受相关待遇。


四、应聘方式与联系方式

(一)应聘方式:采用网络应聘方式,应聘者登录宁波大学招聘系统(http://zhaopin.nbu.edu.cn/),进入“立即注册”,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另须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照),照片大小在30K以内,不大于160×200像素,不小于80×120像素。

(二)联系方式:

1.电话:0574-87609248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地址:liyoudan@nbu.edu.cn




附件【附件1:法学院2023年人才引进计划表.xlsx
附件【附件2:2020版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xlsx
附件【附件3:2016版宁波大学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共98个).xlsx
附件【附件4: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目录(2021-202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