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晚,人文社会科学名家讲坛第581讲暨浙东法学讲坛第90讲“法律制度的现实与理想”学术讲座于法学院217报告厅顺利举行。本次讲座由著名法学家、清华大学教授、烟台大学“黄海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卫平教授主讲,宁波大学法学院蒲一苇教授担任主持,近百名法学院师生以及多位法官和律师共同参与了本次活动。
张卫平教授主讲
讲座伊始,张卫平教授从为什么要讲法律制度的现实切入,指出学习法律不能仅停留在文本和条文逻辑上,要真正理解某一规定的精神与底层逻辑,必须把视野扩大到制度生成的现实条件。法律文本不是从云端掉下来的文字,而是特定语境和现实基础中的制度产物;只有考察其生成条件,才能理解制度为何如此,并在条件变化后把握调整方向。
随后,张卫平教授围绕成文法的局限展开分析,区分了纠纷治理与纠纷解决,层层拆解二者在法规范分析、依法裁判及证据与证明责任上的差异,并结合调解与审判的关系,厘清调解的传统理念基础与在陌生人社会的适用边界,认为过度调解会损伤法律权威和规则刚性。张教授还围绕制度理想与程序转型,结合彭宇案、龚如心遗产案、辛普森杀妻案等经典案例,针对对第三人撤销之诉、虚假诉讼治理、裁判文书公开等司法制度和实践,在文本与方法、现实与理想之间进行了深入剖析,强调制度设计应受理性指引,为理解法律制度的生成条件、实践运行与理想建构提供了系统视角。
讲座现场,师生凝神聆听
在互动环节,多位同学围绕此次主题先后提问,张卫平教授逐一作出回应。张卫平教授认为:民事程序既要保障实体权利实现,也要体现程序自身的独立价值和实现方式的正当性;对学生如何实现理论与实践的转化,他强调要掌握“事实—规范”的法律思维,并在个案中保持正义关怀;对商事调解,他认为商事领域多为陌生人关系,规则应更刚性,商事调解尤其是行业调解可发挥专业优势,但仍需诉讼程序强化规则、彼此互补。



现场同学提问
讲座尾声,蒲一苇教授在总结中表示,讲座从制度现实切入,贯通文本、实践与理想,重申了程序独立价值与法教义学意义。她还介绍张卫平教授新出版的《民事诉讼法原论》(九卷本),作为其学术积累的集大成之作,正是同学们阅读学习的范本。
蒲一苇教授总结
作为法学院研究生学风建设特色品牌,“鹭南学术沙龙”持续引进高水平前沿讲座,引导研究生沉心治学、勤思善问。讲座虽已结束,思考仍将继续,希望同学们长存学术热忱,笃学明辨,在法治探索的征途上踏实前行。
全体师生合影